加拿大对中国产热轧碳钢进行反倾销复审。2012年4月25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热轧碳钢中厚板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根据相关法律程序,2012年8月23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将就涉案产品是否存在倾销作出裁决,若为肯定性裁决,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将于2013年1月8日就涉案产品的倾销行为对加拿大国内产业是否继续或再度造成损害作出裁决。
加拿大对中国中厚板进行反倾销复审。2012年5月2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和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启动对中国中厚板的反倾销复审。该反倾销令于1997年10月27日生效,2008年1月9日作出复审,裁定的对原产于中国的热轧碳钢中厚板的反倾销措施将于2013年1月8日到期。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将在8月23日对中国中厚板是否会重新或继续对加拿大进行倾销作出裁决;如为肯定性裁决,之后再由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于2013年1月8日对是否继续执行反倾销措施作出裁定。
加拿大对中国石油管材短节作出“双反”终裁。2012年3月12日,加拿大对原产于中国的石油管材短节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对我油管短节征收80.2%-173.4%的反倾销税和2.5%-44.7%的反补贴税。河北衡水维加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倾销幅度为80.2%,补贴率563.9元/吨,普遍适用的倾销幅度为173.4%,补贴率为9125.6元/吨。2011年9月,加拿大对原产于中国的石油管材短节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2011年12月,加拿大对此案作出肯定性初裁。